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发挥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的保障、推动和促进作用,根据集团公司实际,决定在部分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示范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加强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客观分析集团公司目前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面临的现状和形势,根据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的理论内涵以及各基层党组织工作实际,按单位特点分类建立示范点,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示范点工作,积累经验后在集团公司推广,以点带面,全面提升集团公司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集团公司产业门类多,产品及服务类别各不相同,各单位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基础条件不统一,因此,示范点工作不要求全而广,而是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有特色、有特点、有成效的开展工作,采取先在部分党组织开展示范点工作,总结经验,然后全面推广的原则进行。
三、目标和任务:
根据部分基层党组织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实际,确定以煤炭分公司党委和文创公司党支部为主体建立示范点。
在煤炭分公司党委为主体的示范点上建立:
(一)以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和班组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示范点。拟在武家塔矿进行示范。
(二)以加强团青管理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示范点。拟在霍洛湾煤矿进行示范。
(三)以加强以人为本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示范点。拟在大海则煤矿进行示范。
(四)以加强施工队伍(劳务工)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员工队伍管理示范点。拟在矿建公司进行示范。
在文创公司为主体的示范点上建立以树天隆品牌和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文化建设示范点。
四、工作安排及步骤:
示范点工作由集团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工作部指导、督导,各有关党组织具体负责实施。
2014年3月15日至3月25日,各示范点单位的党组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专职人员。
2014年3月26日至4月26日,党委工作部、煤炭分公司党委和各示范点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研座谈,并按要求制定出本单位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4月27日至10月27日按照方案实施示范点工作,党委工作部对示范点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导。
2014年10月28日至11月28日总结各示范点工作,召开示范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提出在集团公司推广示范点工作经验的意见。
2014年11月29日至12月31日在具备条件的有关单位推广各示范点工作经验。
五、有关要求:
(一)列入本次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示范点工作的单位接此通知后,党政一把手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示范点工作;
(二)未列入本次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示范点工作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认真做好日常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同时,可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借鉴示范点单位的经验和做法;
(三)本次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示范点工作将采取示范工作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总结与推广相结合,考核与奖罚相结合的办法。各示范点单位党组织既要建立示范点又要不断收集、总结经验和做法,对于示范点工作成效集团公司党委将组织有关部门依据各单位示范点工作实施意见进行考核,对示范点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前两个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示范点工作不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且年底不予评先树优。
(四)本次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示范点工作考核办法由党委工作部、煤炭分公司党委和各示范点单位协同制定。